竞 拍 流 程
一、拍卖预展:
拍卖的标的预展在拍卖公告上的地点进行,由竞买人自行到实地考察。
预展期间,参加竞买的人士应对标的现状、用途及拍卖文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,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,并不表明任何承诺,即拍卖人对拍品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。竞买人与拍卖人签署竞买合同后即视为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参与竞买,竞买成功后,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理由,提出取消该项交易。
二、竞买人资格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和公民(自然人)均可参加竞买。竞买人参加竞买前(预展期间),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或法人授权委托书)等材料,公民(自然人)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,接受资格审核。
三、办理竞买手续:
参加竞买时,竞买人须按照拍卖人要求在规定时间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,以到帐为准,并与拍卖人签订《竞买合同》,领取号牌后正式成为竞买人。
拍卖结束后,如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品,竞买保证金首先扣除拍卖佣金,剩余款项抵作拍卖价款及其他费用。凡没有成交的竞买人,保证金三日内全额无息退还。
- 拍卖会竞拍:
办理竞买手续的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, 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,竞买代理人应在拍卖日前向拍卖人表明自己的身份(竞买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),并得到拍卖人的认可。
现场竞买时,必须先举牌,并按照不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,否则竞价无效。
五、拍卖结算:
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按拍卖人约定日期将所有款项缴至指定帐户,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,凭拍卖人出具的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,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,并提供相关手续,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事宜,并承担所需的一切相关税、费等费用。